商品名称:阿法骨化醇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837
生产厂商: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1.改善慢性肾功能不全、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和抗维生素D佝偻病、骨软化症患者因维生素D代谢异常的症状,如:低钙血症、抽搐、骨痛及骨损害。 2.骨质疏松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837 |
通用名称 | 阿法骨化醇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5μg*16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慢性肾功能不全和骨质疏松症:成人,每次0.5μg(1粒),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2.甲状旁腺功能低下以及其他的维生素D代谢异常疾病:成人,每次1.0-4.0μg(2-8粒),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1.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涨,腹泻,便秘,AST、ALT、 LDH 轻度升高; 罕见口渴、胃痛等。 2.偶见头痛、头重、失眠、急躁、四肢无力、倦怠,罕见目眩、困倦、胸背痛、老年性耳聋、耳鸣、记忆力减退。 3.偶见血压升高、BUN及肌酐升高(肾功能减退),罕见心悸。 4.其他可见皮疹、瘙痒、热感等皮肤反应,眼结膜充血,关节周围钙化,肾结石,声音嘶哑等。 |
用药禁忌 |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的同时,根据医嘱,酌情补充钙剂。 2.服药期间,应在医生指导下,严密监测血钙、尿钙水平,调整剂量,发生高钙血症时,立即停药。血钙值恢复到正常范围后,可重新减量给药。 3.避免同时服用维生素D类药物。 4.正在服用抗凝血剂、抗癲痫药、抗酸铝剂、含镁或含钙制剂、噻嗪类利尿剂、洋地黄药物的患者,请遵医嘱使用本品。 5.超大剂量服药可能出现胃肠道系统、肝脏、精神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方面的不良反应,如:胃痛、便秘、GOT及GPT升高、头痛、血压轻度升高等。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FGHC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