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青果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167
生产厂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67 |
通用名称 | 青果丸 |
性状 | |
规格 | 32g*4瓶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OTC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塑料瓶装,每瓶装32克,每盒装4瓶。 |
有效期 | 36 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G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