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热暗疮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840
生产厂商: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840 |
通用名称 | 清热暗疮丸 |
性状 | |
规格 | 0.15g*24丸*2板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清热暗疮丸(吉春):口服,一次2-4丸,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乳酸菌素片:嚼服。成人一次1.2~2.4克(按乳酸菌素计),一日3次。小儿一次0.4~0.8克(按乳酸菌素计),一日3次。清凉喉片:含服,一次1片,每隔0.5~1小时含服一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4丸*2板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食辛辣腥发食物。3.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4.如有多个脓肿、囊肿、脓疱等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RAC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