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磺啶冰黄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424

生产厂商: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1424
通用名称 磺啶冰黄片
性状
规格 12片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也可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肝脏损害;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用药禁忌 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包装材料:PVC/铝箔。包装规格:12片/盒。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5.小儿,磺胺药除作为乙胺嘧啶的辅助用药治疗先天性弓形虫病外,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6.老年人,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7.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患者。8.应用磺胺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9.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治疗中应定期检查尿液(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肝、肾功能检查。甲氧苄啶。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虽然在人类中该药的应用尚未证实有致畸作用,但由于TMP对大鼠、兔有致畸作用,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叶酸代谢,在胎儿循环及羊水中药物浓度接近母体血药浓度,因此本品在妊娠期间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2.本品可分泌到乳汁中,其浓度较高,且药物有可能干扰哺乳婴儿的叶酸代谢,因此虽然在人类中尚未证实其问题存在,但木帛对乳母的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3.早产儿、新生儿不宜应用本品。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HDBH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