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雷米普利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25
生产厂商: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梗发作后的前几天之内出现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5 |
通用名称 | 雷米普利片 |
性状 | |
规格 | 5mg*14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高血压开始时2.5mgqd,根据病人的反应,如有必要,间隔2-3周后将药量加倍。一般维持量为2.5-5mg,最大量为10mg/日,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为50-20ml/分):最初用量通常为1.25mgqd,最大量为5mg/日。充血性心力衰竭最初药量为1.25mgqd。根据病人的反应,可间隔1-2周后将药量加倍,如果每日需服2.5mg或更大剂量,可分2次服用。最大量为10mg/日。心肌梗塞后最初用量为2.5mgbid。如果病人耐受不了这一初始剂量,可先服1.25mg,bid,连服2日。最大用量为10mg/日。 |
不良反应 | 可能会出现头晕,伴注意力不集中,疲乏、虚弱、肝、肾功能损害。皮肤发红伴有灼热感、瘙痒、荨麻疹、其它皮肤或粘膜疹,结膜炎,有时大量脱发,雷诺现象可能突发或加重,很少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病人可发生刺激性干咳。消化道不良反应,如口渴、口腔炎、便秘、腹泻、恶心及呕吐、胃痛、上腹不适。血象可能出现变化。 |
用药禁忌 | 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且伴肾动脉狭窄患者,左心室血液输入或输出减少,低血压或循环状况不稳定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严重、恶性高血压、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已有或可能发展为液体或盐缺乏、已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MPL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