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07
生产厂商: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药品说明书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7 |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
| 性状 | |
| 规格 | 15ml:1.5g |
| 单位 | 盒 |
| 类别 |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毫升)1~1.5,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毫升)1.5~2,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毫升)2~3,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毫升)3~3.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
| 储藏 | |
| 包装 | |
| 有效期 | 36个月 |
| 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 剂型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 医保目录类别 | |
| 助字码 | DYXAJFHXDJ |
| 管理级别 | 普药 |
| 是否重点养护 | |
| 产地 | |
| 生产厂家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