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1118
生产厂商: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8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片 |
性状 | |
规格 | 0.5g*10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乙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血小板减少及白细胞减少(如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片剂不推荐6岁以下儿童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勿过量服药,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如若过量服药则有可能严重影响肝脏并有肝功能衰竭的风险,症状有可能在3天以后才会出现,若在过量服药后根据遗嘱在10-12小时内静脉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肝氧化酶过剩者,如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当服用过量的药物后无论成人或儿童,即使无任何症状,也应尽早治疗。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YXAJF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