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33
生产厂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33 |
通用名称 |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00ml:左氧氟沙星0.5g与氯化钠0.9g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4g(4支),分2次静滴。每次0.2(2支)稀释于250~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重度感染患者及症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0.6g(6支),分2次静滴。每次0.3g(3支)稀释于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中。滴注时间 250ml不得少于2小时,500ml不得少于3小时。 【药物过量】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
不良反应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瘙痒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用药禁忌 | 对喹诺酮类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药物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本制剂不宜与其它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ZYFSXLHN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