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人血白蛋白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20009

生产厂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20009
通用名称 人血白蛋白
性状
规格 10g,50ml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毫升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用药禁忌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制品如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身有裂纹、瓶盖松动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2. 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3. 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4. 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5. 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RXBDB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