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加味藿香正气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658
生产厂商: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58 |
通用名称 | 加味藿香正气丸 |
性状 | |
规格 | 200丸 |
单位 | 瓶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 ,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1.近年来,应用藿香正气水出现的过敏反应,应引起重视。2.有报道服用藿香正气水致荨麻疹样药疹、上消化道出血、过敏性紫癜以及低血糖。 |
用药禁忌 |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 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JWHXZQW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