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17
生产厂商: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17 |
通用名称 |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3g*10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化痰止咳制剂有呕吐、恶心、腹泻、腹痛、皮疹、瘙痒、多汗、头晕、头痛、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 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HTZK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