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尼美舒利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349

生产厂商:南京新港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49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颗粒
性状
规格 50mg*12袋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仅用于成人,一次50~100m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照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
不良反应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用药禁忌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正处于肠胃出血的患者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50mg:1g)*12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南京正科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就必须根据肾小球的滤过率,来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严重不足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如果在用了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之后,出现视力下降的症状,最好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并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NMSLKL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南京新港联合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