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H20080107
生产厂商: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英国)
功能主治:成人:适用于各种皮质激素可缓解的炎症性和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包括特异性<aclass="blue"target="_blank"href="http://zzk.39.net/,丙酸氟替卡松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疣、单纯疱疹、脓疱疮、特异性皮炎、湿疹、湿疹恶化、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刺激、毛囊炎、水疱、手指麻痹和皮肤干燥。在儿童进行的开放临床试验中,常见的副作用是:烧灼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风疹。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发炎、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痱子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长期和大量使用皮质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表现为皮肤变薄、出现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色素减退。长期大量或大面积应用皮质激素,可通过充分的全身吸收而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此现象更易见于婴幼儿及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婴儿涂药后使用尿布也应视为封包治疗。在使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过程中或停药后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的情况罕见。曾有用药后皮肤病的症状和体症加重的报告。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H20080107 |
通用名称 | 丙酸氟替卡松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湿疹/皮炎 成人及一岁以上(含一岁)儿童,每日一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其它适应症每日两次将一薄层乳膏涂于患处。使用持续时间应每日使用本品直至疾病症状得到控制。用药频率应控制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应用本品时,若治疗7-14天未改善症状,则应停药并进行重新评估。若症状得到控制(通常于7-14天内),则需减少用药频率至最小有效剂量及最短用药时间。建议连续使用本品不长于4周。本品供局部使用。 |
不良反应 | 丙酸氟替卡松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皮肤感染、感染性湿疹、病毒疣、单纯疱疹、脓疱疮、特异性皮炎、湿疹、湿疹恶化、红斑、烧灼感、刺痛、皮肤刺激、毛囊炎、水疱、手指麻痹和皮肤干燥。在儿童进行的开放临床试验中,常见的副作用是:烧灼感、暗黑色红斑、红斑疹、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非面部毛细血管扩张、风疹。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发炎、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痱子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长期和大量使用皮质激素,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表现为皮肤变薄、出现萎缩纹、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色素减退。长期大量或大面积应用皮质激素,可通过充分的全身吸收而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此现象更易见于婴幼儿及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婴儿涂药后使用尿布也应视为封包治疗。在使用皮质激素治疗银屑病过程中或停药后诱发脓疱型银屑病的情况罕见。曾有用药后皮肤病的症状和体症加重的报告。 |
用药禁忌 | 1 禁用于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2 禁用于玫瑰痤疮、寻常痤疮、酒渣鼻、口周皮炎、原发性皮肤病毒感染(如:单纯疱疹,水痘)。 3 禁用于肛周及外阴瘙痒。 4 禁用于真菌或细菌引发的原发皮肤感染。 5 禁用于1岁以下婴儿的皮肤病,包括皮炎和尿布疹。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年 |
生产企业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1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时应尽可能采用最低有效治疗剂量并避免长期持续使用本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BSFTKS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