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克拉霉素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661
生产厂商: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非典型肺炎;皮肤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61 |
通用名称 | 克拉霉素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6袋/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放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儿童常用量一日10~15mg/kg,分2~3次服用;成人常用量每次0.25g(2袋),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每次0.5g(4袋),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连续服用六至十四天。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br>口服克拉霉素后,某些病例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胃灼热、腹痛或腹泻)头痛和皮疹,转氨酶可能暂时升高,于中止服药后常可恢复正常。<br />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性休克。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晕、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用药禁忌 | <br>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或严重肝功能低下者禁用。<br />某些心脏病(指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及水电解质率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也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LMS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