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坎地沙坦酯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191
生产厂商: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心血管内科等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191 |
通用名称 | 坎地沙坦酯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4m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成人1日1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不良反应 | 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
用药禁忌 | 1.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3.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淤滞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4mg*10s/盒。 |
有效期 | 18个月 |
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坎地沙坦的清除率低下,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过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药经验。8.大动脉和左房室瓣狭窄(阻塞性心肌肥大症):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的患者,患者血液动力学相关的大动脉或左房室瓣狭窄或者阻塞性心肌肥大症的病人特别慎用。9.轻、中度肾上腺素皮质激素过多症:轻、中度肾上腺皮质过多症患者对于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起作用的降压药物通常没有反应,因此不主张服用本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KDSTZ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