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5084
生产厂商: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5084 |
通用名称 | 咪康唑氯倍他索乳膏 |
性状 | |
规格 | 20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不良反应 | 1.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2. 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3. 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4. 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5.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用药禁忌 | 1. 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20g/盒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权衡利弊后使用。 2. 孕妇禁止长期、大面积使用。老年患者慎用。对于儿童,如大面积用药或长期用药,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故婴儿及儿童不宜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MKZLBTSRG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