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Ⅳ)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034
生产厂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功能性便秘;用于术前肠道清洁准备;肠镜及其它检查前的肠道清洁准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34 |
通用名称 |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Ⅳ) |
性状 | |
规格 | (A剂+B剂)*6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1.配制:取本品A、B两剂各一包,同溶于125ml温水中成溶液。2.服用方法及用量:功能性便秘治疗:成人每次服用125ml溶液,一日两次;老人开始时一日一次,必要时同成人剂量,或遵医嘱。肠道准备:每次250ml,每隔10-15分钟服用一次,直至排出水样清便。最多口服3000ml。 |
不良反应 | 本品在便秘治疗时,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阵发性腹痛。在肠道准备时,大量服用可能出现恶心、腹胀,偶有腹部痉挛、呕吐和肛门不适。极少数可能出现荨麻疹、流鼻涕、皮炎等过敏性反应。停药后上述不良反应立即消失。 |
用药禁忌 | 1、胃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症、克隆病患者禁止。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6个月 |
生产企业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服用中,不应在溶液中加入任何附加成份,如调味品。2.严重的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3.应在确实排除禁忌症中的疾病后再使用舒泰清。4.舒泰清用于肠道清洁时,应注意:(1)服药前3-4小时至检查完毕患者不得进固体食物。在服药的近3小时内,不准进食固体食物。(2)服药后约1小时,肠道运动加快,患者可能会感到腹胀或不适,若症状严重,可加大间隔时间或暂停给药,直到症状消失后再恢复用药,至排出水样清便。(3)严格遵守舒泰清的配制方法。(4)最好于手术前或检查前4小时开始服用,服药时间为3小时,排空时间为1小时;也可在手术或检查的前一天晚上服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JYECDJZS(Ⅳ)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