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琥乙红霉素分散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149
生产厂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 军团菌病。3. 肺炎支原体肺炎。4. 肺炎衣原体肺炎。5. 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 淋病奈瑟菌感染。7. 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 空肠弯曲菌肠炎。9. 百日咳。10. 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49 |
通用名称 | 琥乙红霉素分散片 |
性状 | |
规格 | 按C37H67NO13计 0.1g(10万单位)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成人。1. 一日1.6g,分2~4次服用。2. 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3. 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4. 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小儿。1. 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2. 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不良反应 | 1.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 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 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 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 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用药禁忌 |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且本品可透过胎盘,故孕妇慎用。2. 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2)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尚不明确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HYHMSF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