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428
生产厂商: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儿童注意事项: 用量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除非紧急情况,孕期妇女不宜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禁忌。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428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
性状 | |
规格 | 0.5单位(KU)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入10ml的0.9%氯化钠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完全停止。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如出现此类情况,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
用药禁忌 | 1;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除非紧急情况,孕期妇女不宜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BMSDXNM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