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福昔明干混悬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423
生产厂商: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需氧及厌氧细菌所致急慢性肠道感染;腹泻综合征;肠道菌群改变所致腹泻(小肠结肠炎,抗生素所致小肠结肠炎,旅行者腹泻);术前及术后肠道预防用药;血氨过多,门静脉系统脑炎,肝昏迷。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23 |
通用名称 | 利福昔明干混悬剂 |
性状 | |
规格 | 0.2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2g,每日3-4次。 12随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包),每日4次。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以疗程不超过7天。 |
不良反应 | 部分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恶心(通常出现在第一次服药后),但症状可迅速消退。大剂量长期服用,极少数患者可出现荨麻疹样皮肤反应。1.中枢神经系统有出现头痛的报道。2.代谢/内分泌系统肝脏脑病患者服用本药后可出现体重下降、血清钾和血清钠浓度轻微升高。3.胃肠道系统常见的症状为腹涨、腹痛、恶心、呕吐。以上症状发生率低于1%。4.皮肤大剂量长期用药,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荨麻症样皮肤反应。5.其他有用药后可能引起水肿的报道。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12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2. 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在有适当医疗检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尚不明确建议6岁以下儿童不要服用。6岁及6岁以上儿童服用方法请参见【用法用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FXMGHX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