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氢化可的松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599
生产厂商:上海寿如松药业泌阳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的治疗,也可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发热、痛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疾病,并可用于严重感染和抗休克治疗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599 |
通用名称 | 氢化可的松片 |
性状 | |
规格 | .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成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每日剂量20~30mg,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有应激情况时,应适当加量,可增至每日80mg,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为按体表面积每日20~25/m2,分3次,每小时服一次。 |
不良反应 | <br>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br />1. 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br />2. 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精神症状由易发生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br />3. 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br />4. 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疼、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燃,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
用药禁忌 | <br>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等。肾上腺皮质功能低减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增生症患者在妊娠合并糖尿病等情况时都仍然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上海寿如松药业泌阳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2. 哺乳期用药: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老年患者用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糖尿病。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糖皮质激素易加重骨质疏松。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HKDS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上海寿如松药业泌阳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