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864

生产厂商: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吐药。用于: 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864
通用名称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性状
规格 4m1:8mg(按昂丹司琼计算)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本品可通过静脉和肌内注射给药,给药剂量和途径应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p><p>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用5天。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对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时,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输注时间应不小于15分钟
不良反应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有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用药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药用玻璃安瓿装,5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本说明中所涉及到的使用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p>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在化疗前可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症。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病人。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YSADSQ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