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2261
生产厂商: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急促,咳嗽痰喘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261 |
通用名称 |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 |
性状 | |
规格 | 10ml*6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运动员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QFHTKF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