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胺碘酮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1103
生产厂商: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103 |
通用名称 | 盐酸胺碘酮片 |
性状 | |
规格 | 0.2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div><p class="info">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0.2~0.4g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0.2g,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0.2~0.4g维持。</p></div> |
不良反应 | <div><p class="info"><ol><li>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房室传导阻滞;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br /></li><li>甲状腺:甲状腺功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甲状腺功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功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br /></li><li>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br /></li><li>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 <br /></li><li>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 <br /></li><li>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 <br /></li><li>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br /></li><li>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Ⅱ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br /></li><li>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li></ol></p></div> |
用药禁忌 | <div><p class="info"><ol><li>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 <br /></li><li>Ⅰ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br /></li><li>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 <br /></li><li>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br /></li><li>对本品过敏者禁用。</li></ol></p></div>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铝塑泡罩包装;3×10片/板/盒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div><p class="info"><ol><li>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br /></li><li>对诊断的干扰: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br /></li><li>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br /></li><li>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 <br /></li><li>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br /></li><li>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br /></li><li>医务人员在处方辛伐他汀或含有辛伐他汀的药物(Simcor,Zocor,Vytorin)时,应清楚正在接受胺碘酮治疗的病人使用辛伐他汀的日剂量不能超过20mg,当日剂量超过20mg时会增加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的风险,这是一种极罕见的肌损伤。当较高剂量的辛伐他汀与胺碘酮合用时,发生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就会增加。虽然不清楚确切的机理,但与胺碘酮抑制细胞色素P450 3A4酶有关,正是该酶促进辛伐他汀的代谢。当存在此相互作用风险时,处方医师应考虑使用其他他汀类药物替代辛伐他汀。</li></ol></p></div>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ADT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