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440
生产厂商: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有效: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40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肟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50m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0.1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0.2g,一日二次。儿童每次按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详看说明书。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或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头孢克肟胶囊,因亦有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半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3)相同剂量混悬剂与片剂服用后以前者为高。血药浓度以前者为高。(4)治疗化脓性链球菌感染疗程至少需10天。(5)中耳炎患者宜用混悬剂治疗。(6)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新生儿及早产儿均应慎用。(9)高龄患者慎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W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