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0695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丙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95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25g*1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量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患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
不良反应 | 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用药禁忌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0.125g*6片*2板 |
有效期 | 30个月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3、 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BKLHS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