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感冒清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412

生产厂商: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烧,头痛,鼻塞流涕,喷嚏,咽喉肿痛,全身酸痛等症。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412
通用名称 感冒清胶囊
性状
规格 0.5g*30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用药禁忌 1.对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盐酸吗啉胍过敏者禁用。2.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0个月
生产企业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增高。  5、下列情况应慎用:①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②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6、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7、逾量(一日量>10g)中毒的处理:服药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不得给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用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00ml中静注。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疗法,如用血液透析或血液滤过。服用超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腹泻、厌食及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3—5天肝功能异常可达高峰,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表现为肝性脑病(精神、神志障碍,躁动,嗜睡)、抽搐、呼吸抑制及昏迷等症状,以及凝血障碍、胃肠道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循环衰竭或肾小管坏死。曾报道有人一次服用本品8—15g而导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8、婴幼儿、孕妇、闭角型青光眼、膀胱颈部或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或消化性溃疡致幽门狭窄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及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9、 老年人酌减量。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GMQ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