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73
生产厂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73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
性状 | |
规格 | 0.12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适用于7~25kg体重(大约6个月到十岁)的儿童。儿童必须按照体重适当调整剂量。按体重计算的年龄仅供参考。对乙酰氨基酚的推荐每日剂量约为60mg/kg,每日服用4或6次。也就是每6小时约15mg/kg或每4小时约10mg/k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80mg/kg。-7~10kg体重的儿童(约6~18个月)剂量为1片/次,如需要6小时后重复给药,每日不超过4片。-11~12kg体重的儿童(约18~24个月)剂量为1片/次,如需要4小时后重复给药,每日不超过6片。-13~20kg体重的儿童(约2~7岁)剂量为2片/次,如需要6小时后重复给药,每日不超过8片。-21~25kg体重的儿童(约6~10岁)剂量为2片/次,如需要4小时后重复给药,每日不超过12片。用药频率:合理服用可以避免疼痛或发热的反复,儿童用药必须有规律,包括夜间,最好间隔6小时,否则至少间隔4小时。严重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低于10ml/min)的情况下,2次服药间隔至少为8小时。用法:口服。6岁以下儿童服用前,药片用一匙量的水或牛奶溶解(用果汁可能有苦味),6岁以上儿童可以含服-药片在口腔中与唾液接触后可以快速溶解。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2.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3岁以下儿童因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DYXAJFKQBJ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