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硫酸依替米星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1179
生产厂商:杭州爱大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氏肺炎杆菌?沙雷氏杆菌属?枸橡酸杆菌?肠杆菌属?不动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葡萄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感染。|2.临床研究显示本品对以下感染有较好的疗效:|(1)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社区肺部感染等。|(2)肾脏和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慢性肾盂肾炎或慢性膀胱炎急性发作等。|(3)皮肤软组织和其它感染: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和手术产后的感染及其他敏感菌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79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硫酸依替米星 |
性状 | |
规格 | 100mg(按C21H43N5O7计)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溶解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100ml中静脉滴注。|1.成人推荐剂量:对于肾功能正常泌尿系感染或全身性感染的患者,一次0.1~0.15g,一日2次(每12小时1次),或0.2g-0.3g,每日一次,每次滴注1小时。疗程为5~10日。依据患者的感染程度遵医嘱进行剂量的调整。|2.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并应监测血清中硫酸依替米星的浓度,此外血清肌酐水平及肌酐消除率也是最适合观察肾功能程度的指标。调整剂量时可采用下述两个方案中的一种:|(1)改变给药次数的方案:调整剂量的一种方法是延长两次常规给药的间隔时间。由于血清肌酐水平与硫酸依替米星血消除半衰期(t1/2β)高度相关,因此,实验室检查可提供调整给药 间隔的指标。两次给药的间隔时间(小时)大致等于血清肌酐水平(mg/l00ml)乘以8;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血清肌酐水平为3. 0mg/l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应为:每次剂量为2mg/kg×60kg即120mg,二次间隔时间按血清肌酐水平3. 0(mg/100ml)×8计算,即24小时。|(2)改变治疗剂量的方案:对具有肾功能不全的严重全身感染者,可增加硫酸依替米星的给药次数,但应减少治疗剂量。对这类患者,应当测定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浓度。|3. 推荐的方法是:|(1)在给予常规的首次剂量后,改为每8小时给药方法是:把常规推荐的剂量除以血清肌酐水平;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患者,首次剂量120mg,血清肌酐浓度 3. 0mg/l00ml,该患者使用硫酸依替米星的治疗方案为:一次剂量为(120÷3)即40mg,每8小时1次。|(2)如果已知肌酐清除率,则每间隔8小时所使用的维持剂量可以用以下计算公式:维持剂量=患者的CCr/正常的CCr×常规的维持剂量|注:CCr为肌酐清除率上述推荐的剂量计算方法仅用于血清硫酸依替米星水平不能监测时。由于在感染过程中,肾功能随时可发生变化,因此硫酸依替米星的使用剂量也应随时给予调整。 |
不良反应 | 1.本品系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不良反应为耳?肾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奈替米星相似。|2.个别病例可见尿素氮(BUN)?S一Cr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等肝肾功能指标轻度升高,但停药后即恢复正常。|3.本品的耳毒性和前庭毒性主要发生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过大或过量的患者,表现为眩晕?耳鸣等,个别患者电测听力下降,程度均较轻。|4.其他罕见的反应有恶心?皮疹?静脉炎?心悸?胸闷及皮肤瘙痒等。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3年 |
生产企业 | 杭州爱大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孕妇使用本品前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哺乳。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或遵医嘱。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LSYTMX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杭州爱大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