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萘普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2881
生产厂商: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881 |
通用名称 | 萘普生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每粒0.25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首次2粒,以后一次1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用药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药品包装用铝箔/药用PVC硬片 12粒/板×3板/盒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 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NPS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