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感冒水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749
生产厂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功能主治:散风解热。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骨节酸痛,咽喉肿痛。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749 |
通用名称 | 感冒水 |
性状 | |
规格 | 5ml*6瓶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5毫升),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
用药禁忌 |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60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运动员慎用。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GMS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