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布洛芬缓释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89

生产厂商: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肌肉痛、神经痛、头痛、偏头痛、牙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89
通用名称 布洛芬缓释胶囊
性状
规格 0.3g*20粒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甲类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用药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36个月
生产企业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4.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胃肠病患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9.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10、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1.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BLFHSJN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