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012
生产厂商: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和注射剂可用于治疗成年人(≥18岁)由下列细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轻、中、重度感染。1、医院获得性肺炎。2、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细菌性鼻窦炎。4、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5、复杂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6、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7、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8、复杂性尿路感染,9、急性肾盂肾炎。10、非复杂性尿路感染。11、吸入性炭疽(暴露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12 |
通用名称 | 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0.1g*10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决定。盐酸左氧氟沙星口服制剂的常用剂量为250mg(2-3粒)或500mg(5粒)或750mg(7-8粒),每24小时口服一次。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 | 本品为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其活性成份为左氧氟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 1.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肌腱病和肌腱断裂;QT间期延长;过敏反应;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周围神经病变;对血糖的干扰;光敏感性/光毒性;其他详见说明书。 |
用药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 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6. 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直到症状消失。7. 本品在幼龄动物试验中发现有关节病变。8.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ZYFSX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