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火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111
生产厂商:江西省芙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11 |
通用名称 | 清火片 |
性状 | |
规格 | 0.31g*48片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0.31g*24片*2板/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江西省芙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QHP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江西省芙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