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普卢利沙星片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638

生产厂商: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肛门周围脓肿,外伤、烫伤、手术等浅表性继发性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 ;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感染性肠炎、细菌性痢疾、伤寒、霍乱 ;眼、耳、鼻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638
通用名称 普卢利沙星片
性状
规格 0.1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成人0.2-0.3g bid,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剂量。
不良反应 胃肠道反应,AST(GOT)及ALT(GPT)升高。过敏反应。罕见跟腱炎、腱断裂等腱障碍、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血象异常,肝/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重症大肠炎,痉挛、精神错乱、抑郁等精神症状。
用药禁忌 1.有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高的血中浓度持续,所以要降低服用量或限制服用间隔]。<br />2.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或者有过这些病例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年
生产企业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7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腱炎,或跟腱断裂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立即停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8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每100ML滴注时间至少为45-60分钟。 9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静滴使用。 10本品忌与氯化钢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合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PLLSXP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