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氨咖黄敏胶囊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398
生产厂商: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98 |
通用名称 | 氨咖黄敏胶囊 |
性状 | |
规格 | 12粒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用药禁忌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如服用过量,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5.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7.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1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1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KHMJ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广东一力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