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810

生产厂商: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1810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性状
规格 10ml*10支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非处方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用药禁忌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10ml*10支/盒。
有效期 30个月
生产企业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QRJDKF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