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利福平胶丸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5021191

生产厂商: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并能减少结核杆菌耐药性的产生。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5021191
通用名称 利福平胶丸
性状
规格 9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1.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肠道反应,发生率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3.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4.少数病例有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反应、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不良反应 1.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肠道反应,发生率1.7%-4.0%,但均能耐受。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3.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4.少数病例有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反应、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用药禁忌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患者禁用。3.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4.婴幼儿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婴幼儿禁用。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LFPJW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内蒙古海天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