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50088
生产厂商:山东先声麦得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0088 |
通用名称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5mg/2.4×105U/3ml/支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静脉给药,临用时将本品加入250~500 毫升生理盐水中,匀速静脉点滴,滴注时间3~4小时。与NP化疗方案联合给药时,本品在治疗周期的第1~14日,每天给药一次,每次7.5 毫克 /m2(1.2x105U/m2),连续给药14天,休息一周,再继续下一周期治疗。通常可进行2~4个周期的治疗。临床推荐医师在患者能耐受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本品的使用时间。 |
不良反应 | 在Ⅰ~Ⅲ期临床研究中,共有470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使用了本品,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心脏不良反应,少见的药物不良反应(>1/1000,<1/100)主要有消化系统反应、皮肤及附件的过敏反应。1.心脏反应:用药初期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疲乏、胸闷、心慌,绝大多数不良反应经对症处理后可以好转,不影响继续用药,极个别病例因上述症状持续存在而停止用药。发生心脏不良反应的患者共有30例(6.38%),主要表现为用药后第2~7天内发生心肌缺血,心脏不良反应均为Ⅰ、Ⅱ度或轻 |
用药禁忌 | 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暂定18个月 |
生产企业 | 山东先声麦得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过敏体质或对蛋白类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慎用; 2.有严重心脏病或病史者,包括:有记录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高危性不能控制的心率失常、需药物治疗的心绞痛、临床明确诊断心瓣膜疾病、心电图严重心肌梗塞病史以及顽固性高血压者慎用。本品临床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心电检测,出现心脏不良反应者应进行心电监护; 3.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尚未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使用,也未进行动物生殖毒性研究,需要时应在医师严密观察下使用。 【儿童用药】本品尚无儿童患者用药研究资料,确实需要用药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年用药】对有严重心脏病史的老年肿瘤患者,应在医师严密观察下应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ZRXGNPYZS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先声麦得津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