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复方木鸡合剂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4175
生产厂商: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通用名称 | 复方木鸡合剂 |
性状 | |
规格 | 10ml*10支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用药禁忌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FFMJHJ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