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40
生产厂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功能主治:对本品敏感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败血症;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肺炎、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化脓症(肺脓肿)、脓胸;胆管炎、胆囊炎;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庭大腺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子宫旁组织炎;颌骨周围蜂窝织炎、颌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40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 |
性状 | |
规格 | 0.5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1日1~2克(效价),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通常小儿,1日25~10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静脉注射或者静脉滴注。另外,难治性或严重感染症,可随症状将1日量成人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给药。静脉注射时,本剂1克(效价)溶于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10毫升中,缓慢注入。另外,本剂可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溶解静脉滴注剂(100毫升瓶)时,不得用注射用蒸馏水溶解(因溶液不呈等张)。 |
不良反应 | 1.休克(0.01%未满):引起休克(初期症状: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等),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2.急性肾功能衰竭(不明发生率):偶有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伤,故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BUN及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应迅速停药并适当处理。3.粒细胞缺乏症(不明发生率)及溶血性贫血(不明发生率):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及溶血性贫血,故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4.伪膜性肠炎(0.01%未满):偶有出现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初期症状:腹痛、频繁腹泻),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5.间质性肺炎(不明发生率)及PIE综合症(不明发生率):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及PIE综合症,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理。6.其他副作用皮肤粘膜眼综合症:据报道,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nens-johnson综合症)。 |
用药禁忌 | 对本剂成分有休克既往史患者不得用药。对本剂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原则上不得不用药时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即往史者。(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寻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4)经口摄食不足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通过摄食不能补充维生素K的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2.重要且基本注意:(1)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进行皮肤反应为宜。(2)应做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理的准备。给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3)给药期间及给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3.对临床检验结果所及影响:(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药、费林氏试药及Clinitest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2)用雅费氏反应进行肌酐检查时,表观肌酐值有可能示高值,故应注意。(3)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阳性。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TBMZN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