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860
生产厂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860 |
通用名称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6g*8袋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甲类非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1袋;9-14岁,一次1袋半,15岁以上,一次2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2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用药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6克/袋×8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XEAFHNM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