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306
生产厂商: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革兰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306 |
通用名称 | 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ml:5万单位(0.05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1.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 轻度感染:一日0.1g;重度感染:一日0.15g。均分2~3次给药。小儿 按体重一日2~3 mg/kg,分2~3次给药。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2. 肾功能减退者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
不良反应 | 1. 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2. 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3. 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
用药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2. 肾衰竭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在羊水中达到一定浓度,可能对胎儿的第8对脑神经造成损害,故孕妇禁用。2.哺乳期妇女慎用,应用本品期间暂停哺乳。老年患者应用本品后可产生各种毒性反应,因此在疗程中监测肾功能极为重要。肾功能正常者用药后亦可能产生听力减退。此外,老年患者应采用较小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以与其年龄?肾功能和第8对脑神经的功能相适应。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慎用本品。若使用本品,应根据血药浓度或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LSXSMX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灵宝市豫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