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057
生产厂商: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止吐药。适用于:1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057 |
通用名称 |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4mg(按C18H19N3O计)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滴注和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 1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 2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本品片剂8mg,连续5天。 3 对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 |
不良反应 |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有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
用药禁忌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说明中所涉及到的使用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在化疗前可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症。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病人。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YSADSQ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