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紫杉醇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072
生产厂商: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初疗或其后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的一线化疗。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淋巴结阳性术后的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72 |
通用名称 | 紫杉醇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16.7ml:100m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 |
用药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为预防有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C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