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阿奇霉素颗粒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600
生产厂商: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600 |
通用名称 | 阿奇霉素颗粒 |
性状 | |
规格 | 0.1g(10万单位);0.125g(12.5万单位);0.25g(25万单位);0.5 g(50万单位)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溶解摇匀后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用药禁忌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忌使用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纸铝复合袋,3袋/盒、4袋/盒、5袋/盒、6袋/盒、8袋/盒、10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同其它抗生素制剂一样,应注意观察包括真菌在内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状。 6.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AQMSK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