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替硝唑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551
生产厂商: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 本品适用于各种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尤适用于胃肠道和女性生殖系统厌氧菌感染。|2. 本品用于证实或可能由类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属?其他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真杆菌?发酵链球菌?韦荣氏球菌属类等敏感厌氧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重度口腔感染(如重度冠周炎?重度口腔间隙感染);|(2)败血症?鼻窦炎?肺炎?肺支气管感染?皮肤峰窝组织炎?骨髓炎?腹膜炎及手术伤口感染;|(3)胃肠道和女性生殖系统感染。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551 |
通用名称 | 替硝唑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00ml:0.8g |
单位 | 盒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1. 厌氧菌引起的感染:0.8g,每日一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 外科预防手术后感染用药:总量1.6g,分1次或2次静脉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口腔异味。头晕?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也有报道。也可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偶见滴注部位轻度静脉炎。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用药禁忌 | 1.对替硝唑及硝基亚硝基烃咪唑衍生物过敏者禁用。|2.血液病患者或有血液病史者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3.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4.12岁以下患者禁用或不宜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但妊娠初3月内应禁用。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慎用或遵医嘱。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不推荐用于授乳妇女。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速3日后方可重新授乳。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12岁以下患者禁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TXZ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