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紫杉醇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344

生产厂商: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初疗或其后化疗失败的转移性卵巢癌的一线化疗。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淋巴结阳性术后的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344
通用名称 紫杉醇注射液
性状
规格 16.7ml:100mg
单位
类别
用药分类 处方药
用法用量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均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治疗前30~60分钟肌注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成0.3~1.2mg/ml溶液,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30%有心电图异常改变。 5 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6.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7.肝脏毒性:有ALT,AST和AKP升高。8.脱发:发生率为80%。9.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用药禁忌 1.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2.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3.怀孕和哺乳妇女。
药物相互作用
储藏
包装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
剂型
注意事项 1.为预防有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紫杉醇注射液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2.配制紫杉醇时必须加以注意,宜带手套操作。倘若皮肤接触本品,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皮肤,一旦接触粘膜应用水彻底清洗。3.静脉注射时一旦药液漏至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入,局部冷敷和以1%普鲁卡因局封等相应措施。4.本品滴注开始1小时内,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一次,注意过敏反应。5.滴注紫杉醇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器,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器的微孔膜应小于0.22微米。6.紫杉醇浓缩注射液在静脉滴注前必须加以稀释,可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最后稀释浓度为0.3~1.2mg/ml。7.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化疗医师指导下使用,患者必须住院,注射本品前须备有抗过敏反应的药物及相应的抢救器械。
适应症/功能主治
医保目录类别
助字码 ZSCZSY
管理级别 普药
是否重点养护
产地
生产厂家 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