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7355
生产厂商: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用于颅脑外伤后综合症及其后遗症的辅助治疗。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355 |
通用名称 |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 |
性状 | |
规格 | 2ml:20m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
不良反应 | 偶见发热、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极少数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
用药禁忌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2.对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过敏者禁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1.严禁静脉推注。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癫痫患者慎用。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SLSBGENZSY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