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注射用尼麦角林
参考价格:¥0.0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781
生产厂商: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药品说明书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81 |
通用名称 | 注射用尼麦角林 |
性状 | |
规格 | 8mg |
单位 | 支 |
类别 | |
用药分类 | 处方药 |
用法用量 | 肌注:每次2-4mg,每天两次。静脉滴注:每次剂量4-8mg,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缓慢滴注,可由医生指定每日数次。动脉注射:每次剂量4mg,溶于10ml生理盐水,用2分钟缓慢注射。剂量:治疗期及用药途径可根据临床病情调整。 |
不良反应 | 可见潮红、耳鸣、头晕、倦怠、低热及轻微胃肠不适、血压降低等。偶见尿频、口裂、肝肾功能和总胆固醇轻度改变。 |
用药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药物相互作用 | |
储藏 | |
包装 | |
有效期 | |
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剂型 | |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
医保目录类别 | |
助字码 | ZSYNMJL |
管理级别 | 普药 |
是否重点养护 | |
产地 | |
生产厂家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